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案件受理通知书
9个月前 (04-06) 41 0
尊敬的当事人:
您好,本委员会收到(请注意将此处案件编号替换为实际案件编号)一宗涉及(请将此处争议事项替换为具体内容)的仲裁申请书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》的规定,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:
案件受理情况
经审核,本委员会决定受理(请注意将此处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替换为实际当事人姓名或名称)就上述争议事项提出的仲裁申请,请当事人按照本委员会指定的日期、地点、方式和要求提交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。
仲裁庭组成情况
根据《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》,本委员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审理此案,请当事人认真阅读仲裁规则,按照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向本委员会提交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,以便仲裁庭更好地审理案件。
仲裁答辩期限及注意事项
请当事人在收到本通知书后,于(请注意将答辩期限替换为实际期限)内提交答辩书及其他相关证据材料,答辩书应当按照本委员会指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,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将可能导致不利后果。
仲裁裁决执行情况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》的规定,本委员会将依法作出裁决,请当事人在裁决作出后,按照裁决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,如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裁决,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。
其他事项
1、当事人应当遵守仲裁规则和本通知的要求,如实提交证据材料,保证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。
2、如当事人对本委员会的审理工作有任何疑问,请及时与本委员会联系。
3、本通知为最终裁定,不再另行通知,如有异议,请在收到本通知后三日内向本委员会提出,逾期不再受理。
特此函告。
北京仲裁委员会
(印章)
日期:XXXX年XX月XX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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